一、為照顧弱勢學生安心就學,特發放淡江大學生活教育券補助金補助弱勢學生就學生活,學生須完成晤談輔導機制,始可申請。
二、申請條件符合下列其一身份之一且仍具本校正式學籍者可提出申請:
(一)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二)中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三)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四)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學生
(五)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資格
(六)符合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之學生
三、需透過系主任、導師晤談完成對申領學生之輔導機制,並填妥「淡江大學弱勢學生領取生活教育券補助金輔導記錄」,與每學年第一學期申請弱勢助學金或學雜費減免時,一併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四、本補助金年度內發放一次,配合每學年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及第二學期就學補助減免查核確認。第一、二學期均具正式學籍且符合弱勢條件者,完成輔導紀錄乙次後,生活教育券補助金四仟元直接撥付學生郵局帳戶。
五、本須知經學務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