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為獎勵弱勢學生透過修習具專業服務學習內涵之課程(包含「專業知能服務學習課程」及「專業服務學習團隊」,以下簡稱專業服務學習課程),運用所學專業回饋社會,發揮「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精神,特設置此獎學金。
二、申請資格:
(一)曾修習專業服務學習課程之經濟弱勢本國學生。
(二)修課成績達75分以上。
三、獎助名額與金額:
(一)提供優秀學生獎學金若干名。
(二)通過審查後核發獎學金貳萬元整。
四、申請檢附下列文件:
(一)申請表乙份。
(二)專業服務學習內涵課程相關成果(服務日誌、服務成果)。
(三)授課教師推薦信。
(四)歷年成績單。
五、申請時程:依公告時程辦理。
六、本要點經學務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