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嘉勉並協助品學兼優之優秀學生,鼓勵向學並培養傳承愛心,本校結合金鷹校友企業資源培育弱勢優秀學生,傳承菁英校友回饋精神,特設立本獎學金。
二、對象:本校大學部之優秀且具學習潛能之弱勢入學新生(含原住民學生、新移民及其子女、中低及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等),擇優綠取。
三、名額:每學年錄取5~10名額,可依當年度申請狀況調整錄取名額。
四、獎勵方式:符合錄取之新生,在學期間每名學生之獎勵如下:
(一)企業導師: 每學期至少一次個別約談或每年一次團體座談。
1、學生依企業導師簽核之學習輔導紀錄(每學期至少一次),申請核發當學期之生活津貼、勵學基金。
(1)生活津貼:每月5千元/學期中發放6個月。(4年,共計48個月)。
(2)勵學基金:每月5千元/學期中發放6個月。(4年,共計48個月)。
2、助學獎勵:依企業導師於輔導紀錄中簽核之意見,於大一時擇期核發,共計6萬元。
(二)企業實習:由企業導師安排並指導學生,於寒暑假期間到相關校友企業實習。
(三)就業輔導:依所學專業及實習期間表現,安排至校友企業優先就業。
五、申請條件:符合申請對象,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家境清寒並持有政府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父、母(或監護人)有身心障礙手冊,且家庭年所得未超過220萬元。
(三)特殊境遇家庭。
(四)具原住民身分。
六、申請與審核:新生入學後二周內,依公告繳交資料辦理。
七、申請文件:備齊申請資料,於截止日前交由系辦公室轉「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辦理。
(一)必備文件:
1、申請書(含自評表)。
2、學測或指考成績證明。
3、個人自傳(格式不拘,內容須親自書寫):內容含家庭背景、成長經歷、目前生活情況...等;簡述說明未來在學及畢業後之規畫藍圖。
(二)證明文件(依申請人狀況檢附證明):
1、政府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2、特殊家庭身分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證明影本。(例:家庭收入證明、非自願性失業證明、失蹤證明、在監證明、醫生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等,視個別家庭狀況而定)。
3、原住民身分須須檢附戶籍謄本影本。
八、凡提出申請者,視為認同上述各項辦法,無論獲獎與否,各項申請表件均不退還。
九、凡獲獎學生,每學期成績須維持班排前三分之一,並需依企業導師要求時限提出相關報告紀錄,作為下學期繼續獎學金資格之參考。
十、本作業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會議修改後公告實施。相關申請表格,請詳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網頁「獎助學金介紹」,或學生事務處網頁「弱勢學生協助機制專區」(http://spirit.tku.edu.tw/tku/home.jsp)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