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者說明本場次的內容以及計畫介紹
這次研習首先由資工系吳孟倫助理教授拋磚引玉,說明當年各國人工智慧技術於法律上的應用情形,以及應用在哪些方面上。行政系吳瑛珠助理教授提出了相當具有思考性的意見,表示「對於決策過程不可知」是人工智慧在法律上難以被採用的原因之一,因為法律強調的是正當程序(Due process),而不是只要求「正確答案」。(實際上在人類的世界中並不見得有所謂的正確答案,反而比較在乎論述,及取得結果的過程,是否恰當。)如果人工智慧不能解決這個問題,那麼我們便不能期待人工智慧在法律上有太多實際上的應用。因此,如果真的有心繼續發展人工智慧於法律的應用,則需要考慮「可解釋性模型」,或者讓決策過程公開、透明化。
演講結束進行教師間Q&A交流(圖中發言者為吳憲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