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申請時間108年9月16日至108年9月30日止。基本上計劃內的獎助項目跟先前一樣,不過,獎助標準有所修正,教育部認為此項弱勢獎助金需要有經過資源教室的輔導機制方能獲得獎學金!! 申請者應於當學期提出參與資源教室身心障礙學生相關輔導機制兩次(含),當然這個範圍就很廣囉,如申請輔具、書籍、參加資源教室的活動等等,認定若有問題可找老師討論討論,獎助標準如下:
1.因學習困難之特殊性而申請輔導機制協助,如課業輔導、在學助理、學習輔具、教材提供、相關學習成長工作坊或讀書會等,經輔導後而成績表現卓著。
2.雖成績未達標準,但積極努力向學,經由輔導機制協助,如課業輔導、在學助理、學習輔具、教材提供、相關學習成長工作坊或讀書會等,克服學習困難而有明顯之學習成效者。
3.透過職涯規劃評估暨服務輔導機制,包含職業興趣探索、職業能力評估及職涯規劃,主動積極參與外面職業訓練課程、實習或考證照等活動,順利結業或考取證照者。
4.透過職涯規劃評估暨服務輔導機制,包含職業興趣探索、職業能力評估及職涯規劃,主動積極參與外面職業訓練課程、實習或考證照等活動,補助部分報名費用。
獎助金項目有:
1.成績表現卓著:學期修業學分9學分以上(含),且學期成績平均達70以上(含)。每學期獎助8,000元,以成績高低標準排序,每學期共錄取至多20位名額。
2.學習表現明顯進步,經輔導老師推薦,詳述事實並附上佐證資料者,每學期獎助8,000元,每學期共錄取至多5位名額。
3.對於主動參與職業訓練、實習或考證照等活動,順利結訓或考取證照者,獎助5,000元,每年共錄取至多6位名額。
4.對於主動參與職業訓練、實習或考證照等活動所需要之報名費,亦可檢附單據申請補助,實報實銷,補助上限為5,000元。
申請相關注意事項
1.申請獎助金應附上校內正式成績單、實習及職業訓練報名結業證明或證書等作為相關佐證資料。
2.每人每學期以申請一次為限,申請項目1及2不得重複申請,成績表現卓著 申請獎助金以未獲得校內外身心障礙獎學金者為優先獎助。3.申請學習表現進步獎助學金,須經由輔導老師推薦,詳述事實並附上相關佐證資料。
4. 項目一成績表現卓著所需成績為上學期成績(如校內身心障礙獎學金),若本學期休學,但上學期卻有修業事實並達到成績申請標準者亦可申請。項目二、三、四申請者則需為在學生。
5.對於主動參與職業訓練、實習或考證照等活動,順利結訓或考取證照者獎助(不包畢業門檻語言考試,多益語言考試可洽詢職涯輔導組獎助方案),每學期,每人以申請一次補助為限。
6.申請主動參與職業訓練、實習或考證照等活動報名費補助,檢附單據,實報實銷,補助上限為5,000元。
7.提出申請後,會由視障資源中心資源教室輔導會報初審並陳報學務處核定後公告之。
其他說明請參考附件辦法及申請表,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輔導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