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協助大學部學生解決課業問題,除藉由學生學習發展組提供之實體個別課業輔導外,亦希冀透過教師自行辦理之團體課業輔導課程,加強學生學科能力。
二、執行步驟:
(一)開課申請:
1、請教師以班上大學部學生(含境外生)需要加強的科目為考量提出申請,該科必須是本學期授課之科目,科目數不限。
2、由授課教師提出申請,每位教師申請時數上限為8小時。
3、授課者由本校專兼任教師及在學研究生擔任。
4、每次預計參加學生人數需達4(含)以上,請務實預期,若實際參加人數落差過大,將納入下次申請之考量。
5、課業輔導教室需在本校校內空間,請以保護師生雙方的角度自行安排。
6、申請表Word檔案(附件1)請於108年10月14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以E-mail寄送至學生學習發展組(asjx@oa.tku.edu.tw),另請於同一日下午5時前,將申請人、授課者及系主任簽名完成之紙本逕送學生學習發展組辦公室(覺生綜合大樓I405)。
(二)開課審核及公告:學生學習發展組依下列原則進行審核:
1、是否為必修課。
2、預計參加學生人數。
3、以往申請及實際核銷情況。
4、每系申請總時數上限14小時。
審核結果於108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個別通知申請教師、授課者及所屬學系,並公告於學生學習發展組網頁(網址:http://spirit.tku.edu.tw/tku/main.jsp?sectionId=10)。
(三)課輔執行:
1、期間:108年10月21日(星期一)起至108年11月16日(星期六)止,星期日除外。
2、規範:請申請通過教師務必掌握學生每次出席情況,勿與預計參加人數落差過大。
(四)請款核銷:授課者之領款收據、課業輔導紀錄表、課業輔導簽名單及課業輔導回饋單將另行寄送予申請通過教師及授課者,請於課業輔導結束後五個工作日內或108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送至學生學習發展組,以利後續核銷。
(五)成果繳交:申請通過教師需在108年12月2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將成果報告Word檔案(附件2)寄至學生學習發展組,含200字(含)以內課業輔導內容說明及上課照片,另請各科繳交一張上課照片原始檔案。
三、經費補助:依實際上課節數補助鐘點費,本校專兼任教師為800元/節、研究生為400元/節,其餘經費不予補助。
四、本學期期中考後將另發函公告期中考後團體課業輔導經費申請事宜,教師可視學生學習狀況提前規劃。
五、業務聯絡人:學生學習發展組李健蘭組員(分機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