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獎勵方案詳附件。
2. 必要條件:符合通過教育部核定之「淡江大學博愛助學獎補助實施要點」獎補助對象,且110學年度第1學期與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相較,進步幅度>1。
3. 諮輔中心已於5月2日(一)將申請表單寄送至符合必要條件者之校級學號信箱,收到通知信函且欲申請者請詳閱方案之規定,並於5月15日(日)前提出申請。
4. 歷屆申請 Q&A,請參閱網址:https://reurl.cc/8oyoRg。
5. 曙光之星學業成績進步獎勵方案承辦人:邱小姐,校分機2160,覺生綜合大樓I4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