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協助大學部學生解決課業問題,除藉由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以下簡稱諮輔中心)提供之個別課業輔導外,亦希冀透過教師自行辦理之團體課業輔導課程,加強學生學科能力。
二、執行步驟:
(一)開課申請
1、科目:請授課教師以班上大學部學生(含境外生)學習狀況不佳的科目為考量提出申請,該科必須為申請教師本學期授課之科目,科目數不限。
2、規範:
(1)不可因補課而提出申請。
(2)由授課教師提出申請,每位教師申請上限為8節課。
(3)授課者由本校專兼任教師或在學研究生、教學助理擔任,每位授課者至多授課8節課,且以不連續超過4節為原則。
(4)每次預計上課學生人數至少需要4人,請務實預期,若與實際上課人數落差過大,將納入下學期申請之考量。
(5)課業輔導時間禁止安排在該科原上課時間(含實習課),亦禁止安排校外教學、參訪、講座等。
(6)以實體輔導為原則。
3、地點:需在本校校內教室(不含研究室),請以保護師生雙方的角度自行安排及借用。
4、申請時間:請於110年12月2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將填寫並簽名完成的附件1申請表紙本送至諮輔中心I405辦公室(位於覺生綜合大樓),不須回傳電子檔。
(二)審核及公告:諮輔中心依下列原則進行審核:
1、預計受理申請200節課。
2、以系必修課、首次申請教師優先受理。
3、申請原因。
4、以往申請及執行情況。
5、每系申請上限16節課。
審核結果於110年12月3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個別通知申請教師、授課者及開課班級所屬學系,並公告於諮輔中心網頁(網址:http://spirit.tku.edu.tw/tku/main.jsp?sectionId=4)。
(三)課業輔導執行
1、期間:110年12月6日(星期一)至111年1月18日(星期二),星期日及放假日除外。
2、規範:請申請通過教師及授課者務必掌握學生每次出席情況,請勿與預計上課人數落差過大。
(四)資料繳交
1、紙本:領款收據檔案、課業輔導簽名單檔案及課業輔導回饋單連結將另行寄送,請授課者於課業輔導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將領款收據及簽名單紙本繳交至諮輔中心I405辦公室,俾利辦理核銷事宜。
2、檔案:請授課者於課業輔導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以Email將課業輔導成果報告Word檔案(附件2)及1張上課照片原始檔案寄至tkusls@gms.tku.edu.tw。
(五)成績提供:為分析課業輔導成效,請申請通過教師於111年1月25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提供受輔學生接受課業輔導科目之期末考成績。
三、經費補助:依實際上課節數補助鐘點費,本校專兼任教師為800元/節、研究生或教學助理為400元/節,其餘經費不予補助。
四、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授課者及參加學生配合防疫:
(一)如有發燒、感冒、咳嗽、流鼻水、嗅/味覺異常或其他身體不適之症狀,請勿出席。
(二)授課者於授課時若能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可以不戴口罩;學生應全程佩戴口罩且落實手部消毒,上課期間禁止飲食,避免私下交談。
(三)務必在課業輔導簽名單親自簽名,以備疫調作業。
(四)防疫措施及執行方式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教育部、地方政府及本校規定滾動調整。
五、本課業輔導與SDGs連結:SDG4優質教育。
六、業務聯絡人: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李健蘭組員(分機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