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協助大學部學生解決課業問題,除藉由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以下簡稱諮輔中心)提供之個別課業輔導外,亦期透過教師自行辦理之團體課業輔導課程,加強學生學科能力。
二、執行步驟:
(一)開課申請
1、申請規定:請授課教師以班上大學部學生(含境外生)學習狀況不佳的科目為考量提出申請,授課者、預計上課時間、申請節數、地點、人數等規定詳附件1申請表。
2、申請時間:請於111年10月11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將填寫並簽名完成的申請表紙本送至諮輔中心I405辦公室(位於覺生綜合大樓),不須回傳電子檔。
(二)申請資料審核,原則如下:
1、預計受理申請80節課。
2、以系必修課、本學年首次申請教師優先受理。
3、申請原因。
4、以往申請及執行情況。
5、每系申請上限16節課。
(三)審核結果公告:於111年10月14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個別通知申請教師、授課者及開課班級所屬學系審核結果,並將開課資訊公告於諮輔中心網頁(網址:http://spirit.tku.edu.tw/tku/main.jsp?sectionId=4)。
(四)課業輔導執行
1、期間:111年10月17日(星期一)至111年11月11日(星期五),星期日及放假日除外。
2、規範:請申請通過教師及授課者務必提前掌握學生每次出席情況,未達指定人數之輔導,將無法認列為執行團體課業輔導。
(五)資料繳交:下列前4項資料須於課業輔導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繳交至諮輔中心I405辦公室(紙本)或以Email傳送至tkusls@gms.tku.edu.tw(檔案)。
1、領款收據:檔案將另行寄送,請印出紙本,填寫並簽名後繳交。
2、課業輔導簽名單:實體課業輔導請印出附件2填寫並繳交紙本,如同時進行遠端授課,請一併繳交MS Teams出席報告Excel檔案。
3、課業輔導成果報告Word檔案:詳附件3。
4、1張上課照片原始圖檔。
5、課業輔導回饋單:將另行寄送連結予授課者,請轉知學生上網填寫。
(六)成績提供:為分析課業輔導成果,請申請通過教師於112年1月17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提供受輔導學生接受課業輔導科目之期中考及期末考成績。
三、經費補助:依實際上課節數補助鐘點費,本校專兼任教師為1,000元/節、研究生或教學助理為500元/節,其餘經費不予補助。
四、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執行實體課業輔導請依循本校最新防疫措施。
五、本課業輔導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4:優質教育連結。
六、業務聯絡人: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李健蘭組員(02-26215656分機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