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協助大學部學生解決課業問題,除藉由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以下簡稱諮輔中心)提供之個別課業輔導外,亦期透過教師自行辦理之團體課業輔導課程,加強學生學科能力。
二、執行步驟:
(一)開課申請
1、申請規定:請授課教師以班上大學部學生(含境外生)學習狀況不佳的科目為考量提出申請,授課者、預計上課時間、申請節數、地點、人數等規定詳附件1申請表。
2、申請時間:請於111年5月10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將填寫並簽名完成的申請表掃描檔以OA或申請教師校級Email傳送至諮輔中心(askx@oa.tku.edu.tw)。
(二)審核及公告:諮輔中心依下列原則進行審核:
1、預計受理申請330節課。
2、以系必修課、本學年首次申請教師優先受理。
3、申請原因。
4、以往申請及執行情況。
5、每系申請上限16節課。
審核結果於111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個別通知申請教師、授課者及開課班級所屬學系,並公告於諮輔中心網頁(網址:http://spirit.tku.edu.tw/tku/main.jsp?sectionId=4)。
(三)課業輔導執行
1、期間:111年5月16日(星期一)至111年6月17日(星期五),星期日及放假日除外。
2、規範:請申請通過教師及授課者務必提前掌握學生每次出席情況,未達指定人數之輔導,將無法認列為執行團體課業輔導。
(四)資料繳交:以下資料均須於課業輔導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繳交至諮輔中心I405辦公室(紙本)或以Email傳送至tkusls@gms.tku.edu.tw(檔案)。
1、領款收據:檔案將另行寄送,請印出紙本,填寫並簽名後繳交。
2、課業輔導簽名單:實體課業輔導請印出附件2填寫並繳交紙本、線上同步課業輔導請繳交MS Teams出席報告檔案。
3、課業輔導成果報告Word檔案:詳附件3。
4、1張上課照片原始圖檔。
5、將另行寄送課業輔導回饋單連結予授課者,由學生上網填寫。
(五)成績提供:為分析課業輔導成效,請申請通過教師於111年7月5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提供受輔導學生接受課業輔導科目之期末考成績。
三、經費補助:依實際上課節數補助鐘點費,本校專兼任教師為800元/節、研究生或教學助理為400元/節,其餘經費不予補助。
四、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執行實體課業輔導除須依循本校最新防疫措施外,每次應在課業輔導簽名單親自簽名及拍照留存,以備疫調作業。
五、本課業輔導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連結:SDG4優質教育。
六、業務聯絡人: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李健蘭組員(分機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