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花絮

日期: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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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公民論壇 (一)

SDGs:優質教育 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 
主持人介紹
主持人介紹
釋字331號解釋,認為不分區立委無罷免制度、不分區立委喪失黨籍即喪失立委資格合憲。2013馬王政爭讓此一解釋重新被討論,當時國民黨透過開除黨籍方式意圖將時任立法院長拉下台。
在此次事件的爭議是被開除黨籍是否就喪失立法委員?這涉及:立法委員地位、政黨在憲法中的地位、立委與政黨之間的關係。首先,被開除黨籍就喪失立法委員,涉及憲法第62條有關立法院的規定,而政黨則沒有對於政黨地位規範的憲法條文。與相近制度的德國比較,德國綠黨有一輪調制度,1980年綠黨認為「基層民主」(Basisdemokratie)為該黨的核心概念,並規定於綠黨黑森邦的黨綱中。「基層民主」,是指政黨基層對於各官員、議員以及機構的支持(Unterstützung)與控制(Kontrolle) 綠黨要求每個國會議員,每個任期原則上最長僅得擔任兩年。兩年過後必須離職,以使繼任者繼任。輪調原則有兩個特點:第一是對議員任期的期間限制,其二是集體放棄議員職務。前述制度以德國的政黨國家理論來討論的話,認為民主的透明原則仍然維持並未違反德國基本法第38條第1項第2句:議員為全體人民之代表,不受命令(Auftrag)與指令(Weisung)之拘束,只服從其良心(Gewissen)繼任者仍然代表全體國民,而候選人不適用德國基本法第38條
而在台灣的討論,可以發現在政黨社會地位的確認的部分,憲法無明文對政黨的規定,相對容易
民主正當性的來源,無法讓政黨成為國家機構的一部分,在代議士的部分,憲法第62條自由委任的確立、自由委任的功能與意義、言論免責權、不受逮捕的憲法規定,代議士不僅是國會的成員,也是一個「職務」(Amt),罷免(Abrufung)跟喪失黨籍就喪失議員身分,與自由委任可能根本不相符合。
活動共計15人與會,滿意度高為非常同意及同意者達100%。
講者解說
講者解說
演講會場1
演講會場1
演講會場2
演講會場2
演講會場3
演講會場3
演講會場4
演講會場4

計畫別:教學創新精進--課程活絡多元適性

發佈單位:通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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