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協助大學部學生解決課業問題,除藉由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提供之個別課業輔導外,亦希冀透過教師自行辦理之團體課業輔導課程,加強學生學科能力。
二、執行步驟:
(一)開課申請
1、請教師以班上大學部學生(含境外生)需要加強的科目為考量提出申請,該科必須為本學期授課之科目,科目數不限。
2、不可因補課而提出申請。
3、由授課教師提出申請,每位教師申請上限為8節課。
4、授課者由本校專兼任教師及在學研究生擔任,每位授課者授課節數至多為8節課。
5、每次預計參加學生人數需達4(含)人以上,請務實預期,若實際參加人數落差過大,將納入下次申請之考量。
6、課業輔導時間禁止安排在該科原上課時間(含實習課),亦禁止安排校外教學、參訪等。
7、課業輔導教室需在本校校內空間(研究室除外),請以保護師生雙方的角度自行安排。
8、期中考前紙本申請表(附件1)請於109年10月1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送至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辦公室(覺生綜合大樓I405),不須回傳電子檔。
(二)開課審核及公告: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依下列原則進行審核:
1、是否為系必修課。
2、預計參加學生人數。
3、以往申請及實際核銷情況。
4、每系申請上限24節課。
審核結果於109年10月21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個別通知申請教師、授課者及所屬學系,並公告於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網頁(網址:http://spirit.tku.edu.tw/tku/main.jsp?sectionId=4)。
(三)課輔執行:
1、期間:期中考前為109/10/26(星期一)~109/11/20(星期五),星期日及放假日除外。
2、規範:請申請通過教師務必掌握學生每次出席情況,勿與預計參加人數落差過大。
(四)請款核銷:請授課者依下列說明繳交資料:
1、紙本繳交:領款收據檔案、課業輔導簽名單檔案及課業輔導回饋單連結將另行寄送,請將完成的收據及簽名單紙本送至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辦公室(I405)。
2、檔案繳交:請將成果報告Word檔案(附件2)寄至tkusls@gms.tku.edu.tw,含200字(含)以上課業輔導內容說明及上課照片,另請繳交1張上課照片原始檔案。
3、以上資料均請於課業輔導結束後五個工作日內繳交。
三、經費補助:依實際上課節數補助鐘點費,本校專兼任教師為800元/節、研究生為400元/節,其餘經費不予補助。
四、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授課者及參加學生配合防疫:
(一)教室內師生應全面佩戴口罩。
(二)如有發燒、感冒、咳嗽、流鼻水、嗅/味覺異常或其他身體不適之症狀,請勿出席。
(三)務必在課業輔導簽名單親自簽名,以備疫調作業。
(四)防疫事項將依政府及學校宣導措施隨時調整。
五、本學期期中考後將另發函公告期中考後團體課業輔導經費申請事宜,教師可視學生學習狀況提前規劃。
六、業務聯絡人: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李健蘭組員(02-26215656分機3531)。